2017年1月4日至11日,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参加了由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组织的全市产科质量及产前筛查工作督导检查。对全市20家具有医疗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从组织管理、依法执业、人员配备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为了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支队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对《德阳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进行再次学习,明确检查标准,制定检查方案,并结合日常检查所了解到的情况对部分项目的检查方法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制度建设上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并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医疗机构的“两非”宣传开展情况、临床用血的管理、精麻药品的使用,医技人员依法执业等情况同时开展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被抽查的大部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较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较健全,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执行基本到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各类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落实,但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计划无实施记录、“两非”宣传标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支队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