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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卫生监督“借力”提升公共场所监督管理质量

94365.com2012年12月06日来源:广汉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字号:

  2011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广汉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借新法规宣贯的契机,结合我市轰轰烈烈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省迎检、创国卫”工作,借助卫生监督协管大力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努力提升监管质量。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城区内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26户,其中住宿业44户,美容美发业104户,沐浴业14户,游泳场所8户,其它656户,有从业人员2478人。广汉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有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6人。

  二、主要做法

  面临监管力量的缺乏和不足,我大队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借力”提升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水平。

  (一)借新法规宣贯提升监管质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管理办法》颁布实行以来,我大队积极开展新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首先抓监督员自身素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员业务技能素质培训,让监督员熟炼掌握新法规的要求。其次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集中培训,2011年4月,我大队组织公共场所新法规宣贯集中培训,我市各类公共场所负责人300多人参训,印发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汇编,重点解讲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和重要性,具体规定和要求,并经考试全部合格。三是结合预防性审查、许可审查、日常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并对大型公共场所组织全员培训。四是利用电视、广播、手机报广泛宣传公共场所管理知识、报道我市公共场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多形式宣贯,提高了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

  (二)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监管质量。随着近年来我市轰轰烈烈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我大队抓住时机,争取市卫生局的大力支持,在现有卫生监督的基础上,市卫生局抽调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4人组建了广汉市卫生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业队,我大队三名卫生监督员担任中队长,在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五小”行业的整治成效明显,公共场所“门前三包”明显改观。与此同时,我大队积极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落实任务和责任,一个网格一个网格强化监管和规范,做到责任到人,网格到底,不留死角,使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监督履盖率达到100%。

  (三)借“创卫”东风提升公共场所监管质量。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城联创”目标任务,今年我市将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和到2014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我大队借“迎省检、创国卫”东风,一是大力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8月15日-17日分别召开广汉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公共场所“创卫” 工作推进会议,来自我市城区旅店业、美容美发、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等各行业负责人600余人参加了会议,重点对法律法规,相应的卫生标准和“创卫”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增强经营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向广大市民和公共场所经营者宣传“创卫” 的目的和意义,讲解各行业相应的“创卫”标准和要求。三是组织卫生监督员分片包街,职责到人,人员到户,对我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指导,从卫生制度的建立健全,软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到卫生设施等硬件的配置配备都进行了详细的指导,督促整改。四是在监督指导、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仅2012年,共查处公共场所违法案件13起,罚款1.58万元。五是在市创卫办领导下,我大队积极与公安联合开展旅店住宿行业专项整治;与文化联合开展文化娱乐行业专项整治,还得到工商、食药监、交通、铁路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大大提升了整治力度和效果。

  (四)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提升公共场所监管质量。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已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市卫生局、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高度重视,今年初,经过单位推荐、审核、培训、考试合格后,市卫生局聘任了19个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57名,印发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和《指导意见》,完善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程序、要求,把公共场所监管作为主要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为有效开展乡镇公共场所监管提供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还积极主动配合我大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卫”,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等工作,使我市公共场所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效果及评价

  近年来,我大队在开展公共场所监管工作中,利用和借助一切有利优势,努力创造条件,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强化了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加大了监管力度,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具备基本卫生设施,经营单位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理发美容业、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全面实施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标识醒目公示,“五小”等公共场所单位整体卫生状况较好,园满顺利的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二是广大公共场所经营者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绝大部分经营者对监督执法抵触情况大大降低,能积极主动配合监督工作的开展,自身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和威信得到树立和巩固,部门联动和相互配合,卫生协管服务工作的开展,使卫生监督力量得以进一步加强,监督复盖面加大,必将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监管水平和质量。

(责任编辑:鞠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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