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卫生安全,根据《德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德阳市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广汉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抽调卫生监督人员3名,对我市唯一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广汉市餐洁仕餐具消毒配送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4月13日我大队对广汉市餐洁仕餐具消毒配送部当天生产的“POF” 膜包装的待配送的餐饮具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样品委托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进行检验。
4月18日我大队再次对广汉市餐洁仕餐具消毒配送部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建于居民楼内;生产场所面积约120平方米;更衣室洗手、消毒池已撤除,餐具洗消间墙裙、窗子、隔断玻璃污秽不洁、破损,餐饮具独立包装上未标注“消毒日期”和“保质期”。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 “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5月3日我大队卫生监督员对广汉市餐洁仕餐具消毒配送部进行了复查,该单位已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落实了整改意见。
5月4日我大队接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书”,结果显示所抽检的10件(5种/套/件)样品的感官指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公示整治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