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协同德阳市支队与旌阳区大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8名,车辆3台次,对旌阳区一小学进行卫生监督指导并当场下达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结果显示,该学校的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教室黑版面照度不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依据监测结果,省卫计监督执法总队牵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学校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学校在80日内整改。
校方积极配合,现场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改进意见虚心接受,表示将立即着手整改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后也将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校内卫生安全,为学生营造健康舒适的学习环境。